日前,某采购人单位打算印制一批书籍,除了书籍的印刷还涉及出版工作。按照当地规定,印刷服务必须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出版服务则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而出版社表示,书籍的出版和印刷不能拆开来做,因此,该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致信《中国政府采购报》编辑部,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将书籍的出版和印刷都交由这家出版单位来操作,执行分散采购?
带着上述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解释如下: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若当地将印刷服务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则必须要将印刷服务采购项目交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集中采购,而出版服务不属于集中采购的范围,各单位可以自行另找出版社进行采购。一般情况下,出版单位都会和采购人提出,出版和印刷只能绑定在一起做,是没办法拆分的。实际上,这可能是出于企业利益的考虑。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依法采购。遇到此类问题,采购人需要和出版单位进行沟通,前期出版工作交由其承担,到印刷环节采购人必须将该业务分包给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印刷商来做,由出版单位和印刷商来做财务交接事宜。总之,原则是书籍出版和印刷必须分开采购,各自执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