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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印刷(包装)行业自律公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10  浏览次数:281
核心提示:为了规范我市印刷(包装)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强化印刷(包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规范印刷市场秩序,维护印刷

为了规范我市印刷(包装)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强化印刷(包装)企业的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规范印刷市场秩序,维护印刷(包装)行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印刷(包装)行业在本地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公约,以作为本市印刷(包装)行业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遵纪守法。增强法治观念,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惯彻《印刷企业管理条例》,不承印非法、盗版和不健康出版物,不承印假冒伪造的注册商标,不从事《印刷企业管理条例》禁止的各种印刷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新闻出版和工商行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规范管理。印刷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遵守印刷品承印、验证和残次品消毁等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自查自纠,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诚信经营。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好合同规定的义务。业务上,产品质量和产品周期要对客户讲信用。用工上,不要克扣工人的劳动报酬,要对使用的员工讲信用。银、企合作上,要与合作单位讲诚信。要以优质、信用的经营,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打造企业自身的优秀品牌。

四、禁止不正当竞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对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其它同类企业和行业权益的行为。同行间不要不讲质量,把相互杀价作为承接业务的主要手段去谋取自身的利益。更不要用行贿、受贿等违法手段去招揽业务。在人才需求和招引上,不要挖墙脚,不要背后拆台子。要讲究职业道德。要自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行业和谐氛围。要让印刷行业在我地健康有序地发展。

五、团结协作。本地印刷企业之间,在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创新、人才培养、资源共享等方面要主动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团结协作、共同发展。

本公约经咸宁市印刷协会第五届第一次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咸宁市新闻出版局备案,由咸宁市印刷协会负责日常的巡查、监督。对违犯本公约并不能自觉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协会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在适当的范围内采取实事曝光、舆论监督、开除会藉等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报出版行政部门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咸宁市印刷协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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